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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蔡朝晖

    在被关押期间,我没有写过任何“三书”,坚决予以抵制。但是,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深,且心中有执著,故利用人的一面的狡猾思想与610警察“周旋”,并在笔录上签字,因为觉得是自己说的,签也没错,夹杂着怕心,和警察不要关系搞得太僵等心,从而在笔录上签字,在刑事拘留单上签字,在取保候审单上签字,从而配合了邪恶的要求,这些都不符合一个大法修炼者的要求。在出来后还在警察第二次找我时,说过“不弄了”的骗警察的话,做了不该大法弟子做的事,在此一律声明作废。洗刷耻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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