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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颖

    我是96年有缘得大法的。经过一段时间学法、炼功,思想、身体都得到很大净化,明白了人生的真谛。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当时自己有许多执著,认识不清。师父经文《走向圆满》《心自明》发表后,认识到作为大法弟子维护法和证实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2000年上访,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扣押拘留。由于自己怕心、求安逸之心重,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后来经过学法,我逐渐认识到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是修炼人的污点。为此我严正声明,过去一切不正的文字、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按照师尊要求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要对得起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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