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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兆芳 我96年得法。99年7.20以后屡遭迫害,由于法学得不扎实,人心太重,没能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在单位和派出所的压力下,交出了大法书籍,在恶警和单位的威逼、恐吓和在怕心的驱使下,理智不清,稀里糊涂的配合了邪恶,做了一个修炼者绝对不该做的事,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更对不住师父的慈悲苦度。伟大的慈悲的师父没有放弃我们,给我们从新做好的机会。在此我严正声明,在被迫害时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中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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