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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志文 江××流氓集团在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发起残酷的迫害和镇压时,因为自己没有做到以法为师,怕心重,在公安局的恶警威逼下,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名。为此我无比的后悔。今后我要以法为师,从新修炼,不辜负师尊对我的苦心救度。特此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书”一律无效,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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