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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雅珍

    2002年3月15日晚11点,派出所的警察突然到我家,炼功带、大法书被发现后把我到派出所,然后带到拘留所。第二天警察和儿子找到我,儿子说“我妈不炼了”,我默认了,在警察写的那张纸上签了我的名字。这是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我做的这一切都是错的,不能再犯错。现在严正声明签字作废。今后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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