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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东航 我在7.20初期,曾在办事处、派出所、单位,以及我爱人代我写过“保证材料、不串联、不進京上访”、及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词全部声明作废。我还把大法书、磁带也交出了一套,深深痛悔、万般难过。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志不移。做好三件事,坚决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3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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