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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东友

    我68岁。99年12月26日,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在北京拘留三天后,被押回当地,被关押于拘留所15天,后又被关押于派出所和洗脑班数日。我的言行受到强制管制,动一动都必须先报告后请假,出入门必须填上日期和时间,身后还有两人一直跟踪。家用电话被监控,住宅地有人24小时轮班监控。家庭被罚款近万元,我的退休工资和福利费停发,每月只发给我183元生活费。身份证被非法扣留到2003年7月。我在这种恐惧、隔离和高压下妥协了,做了一个大法学员不该做的。后来,当我头脑清醒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言行给大法造成损失的严重性,不禁捶胸顿足、痛哭流涕不止,悔恨至极。过了一段时间,我找到直接迫害我的退休办主任,告诉他“以前我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从这以后,我比较清醒理智,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近一段时间,通过学法我意识到以前只对直接迫害我的人声明是不全面的、不严肃的。在此我特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期间,在强大高压下和身心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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