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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乔连英

    我48岁,96年得法。99年7月20日迫害大法以后,镇书记和镇长强行让我交书、交罚款。第一次去北京上访2000年6月13日被接回,罚款4300元把人领回家。第二次去北京上访2000年7月14日罚款200元。第三次2001年镇里办洗脑班,放人时又罚款500元。2002年中共开十六大又把我从家里抓走,在县看守所关了48天。在11月1日黑夜强行送到劳教所,遭受迫害连打带电,他们写了“悔过书”,强迫我按手印。前几年我做的、写的一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和东西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今后紧跟正法進程,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以后决不会再给大法抹黑,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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