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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凤云、赵永萍、赵永龙、赵德国、马贵琴、刘常青、赵德凤、苏震田、苏玙涛

    我于2004年9月22日,因在集市上发真象资料被派出所非法绑架,送往拘留所拘留17天。在乡派出所,恶警四人对我施使恶暴,在打我时要我说出同去的两位大法弟子,在这时一位大法弟子去告诉我大法书籍已收好,不要上了恶警的当。当时我为同修的安全随和了邪恶的安排,被送往县拘留所。在出来时拘留所向我的家人勒索2500元钱。为此我为我自己,及我的家人严正声明:在恶警的逼迫下所做的一切不合乎真善忍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今后告诉人们大法好的真象,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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