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莲英 我今年58岁,1998年10月有幸得法,身心都有明显的改变。由于自己有执著心,在邪恶迫害下走了弯路,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虽说没有象其他大法弟子那样被严重迫害,但也被铺天盖地的邪恶因素所毒害。因此我严正声明自己以前背离大法所说所做及不该大法弟子所为之事一律作废。我要加倍弥补,挽回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最后随师返本归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