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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安 我在派出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作废。再一次,我发真象资料时被非法拘捕,笔录上所签的字作废。今后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3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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