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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解文艳 2004年12月,县政法委下文通知,要求镇上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领导强迫我写“悔过书”或“保证书”交县政法委。我不配合邪恶的要求,没写任何文字材料。在政法委、镇主管领导的压力下,致使他人背着我代我写了“悔过书”或“保证书”上交县政法委。他人代我所写的“悔过书”或“保证书”我绝不承认,声明全部作废。我今生最明智的唯一的选择就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直至法正人间那一天。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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