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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月珍 我在市里发真象材料,发给一个穿便衣的公安人员,便衣人员把我叫到派出所问我的材料是哪里来的,我说在车上有一个妇女给的,邪恶逼着我写口供后,接着就去我家把楼上楼下全翻了个遍,把我的《转法轮》抄走了。把我非法拘留10天后,又把我叫到610.在610我们共9人,有一个同修讲真象被邪恶吊了六天七晚上,迫害得裤子都脱不下来,在610里话都不能说一句,谁说就罚站。我在610所说的和所写的“保证书”和“悔过书”,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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