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景兰 我于1997年得法,从得法后身心都得到极大的受益。从迫害以后,由于学法不深,说了、写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及家人所做、所说的不符合大法和不敬师父的言行也一律作废。今后我在修炼的道路上一定勇猛精進!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持之以恒,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3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