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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彩云

    我98年得法,99年在旧势力的打压下,没能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很感内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我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严正声明,在旧势力的威逼下,由我爱人代替写的“保证和任何与旧势力的签约”,我决不承认,彻底作废。我坚信师父与大法,加倍弥补损失,勇猛精進,按法轮大法的标准去做,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3/94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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