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跃超
本人对以前向当地派出所等部门所写的“不学法轮大法”的保证书,合同书,在此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3/8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