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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辉萱 我在2004年6月份从劳教所保外就医,当时,劳教所叫我写份“保证书”。当时我就写了。回到家以后心里很不好过,对不起师父。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劳教所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9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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