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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芮 我曾于2001年春季,在学校办的迫害法轮功现场签过字(当时尚未修炼)。当时由于对大法了解不深,认识不够造成的严重错误,我深感悔恨!在此我郑重声明“签字”作废!做好三件事,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4/9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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