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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爱卿

    2004年10月22号610邪恶分子,利用便衣特务到我家强行将我抓到洗脑班進行迫害,长达32天。每天邪悟分子往我脑中灌输诽谤大法的话,侮辱师父的话,放迫害大法弟子的录像带动摇我。它们用最恶毒的手段迫害我。在那严酷的环境中,绝望中我向邪恶妥协了,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所以我声明在洗脑班被迫害的一切言行与“保证”,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是大法救了我,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衷心感谢师父的再次救度,感谢师父给我从新做好的机会。在今后的修炼中,严肃认真走好走正自己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5/94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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