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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国强、王桂法

    因11月5日我们去讲真象被人举报,抓到派出所。所长为首的一伙恶警,抬起我向下摔,用脚使劲踩我的脸和腿肚子,狠劲踢我后背。我喊“大法好”,恶人就用我的鞋打我的嘴,牙齿都打活了。我爸爸也被铐上背铐,手腕都铐青了,至今手还麻木。恶人还用手打他的脸,脸被打青了,鼻子也被打出了血。县610的把我们押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绝食七天后,在师父的呵护和家人、同修的营救下走出魔窟。出来时我们两人生了欢喜心,没有看上面写的是什么,就在所谓的“释放证明”上按了手印。我们在此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6/9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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