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小龙 我自九六年修炼大法之后,身心有了很大的变化。然而九九年七月正当邪恶及其中共对法轮大法進行迫害时,在当地派出所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如今早已后悔莫及。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与大法不相符的一律作废。今后以法为师,紧跟师尊,做好大法弟子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6/94234.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