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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孔宪 我在99年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6/942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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