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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金兰

    由于平时学法不深,关键时被常人的执著心干扰带动下,在2004年11月27日的法庭上说了不该说的话:“不炼了。”现严正声明这句话不起任何作用,并严正声明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统统一律作废。现在认识到作为大法弟子任何时候都要学法、炼功、证实法、发正念,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今后加倍努力,弥补过失,挽回不好影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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