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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长江 我是1998年3月份得法的。1999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违心的写了一份“保证”,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修炼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大事,所以我正式宣布,以前写的“保证”彻底作废。今后决心精進实修,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弥补以前的过失和不足,争取早日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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