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英 我由于学法不深加上有放不下的执著,迫于居委会与610办的压力,2001年,在女儿代写的“悔过书”上盖章,做了对不起师尊,有损大法形象的事。自己明白后深感痛悔,今严正声明自己过去盖章认可的“悔过书”作废。要多学法,紧跟尊师,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