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春连 我1999年喜得大法,2000年春天和同修切磋时被派出所非法抓去,由于学法不深,认识不清,我在笔录上签过名、亲属给派出所签过的“保证”,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