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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福金 我于1998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我坚信大法,坚信师尊,从内心感激师尊,感恩师尊的宏大慈悲。但由于自己学法不精,执著太多,在99年7.20期间,我在单位组织的万人签名横幅上签了名,并违心的写了“揭批书”。我深感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后悔至极。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精進实修,努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决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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