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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观秀 我97年得大法,我一直以为修大法“真、善、忍”没有错。因自己没有学好法,执著心没去,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我严正声明二次非法抓去强化洗脑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三书”、所谓的“作业”和以前签的“五不”,所有强迫签的名全部作废。另:邪恶恐吓我爱人所写的“保证”和签名统统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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