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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东宏 我在99年7.20以后不久有关人员找到我,对我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我曾写过“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在我声明此“保证”及我亲属朋友等对邪恶所做的一切书面及口头上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并在今后的救度众生中弥补这些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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