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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万珍 从99年至2004年在公安局看守所、乡政府和在家里所有的签字,以及在这几年的修炼中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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