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光英 我55岁,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99年邪恶迫害下,自己写的不符合修炼人的标准的言行,以及家人代写的“保证”(居委会、厂子)现在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做一名真正的法轮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