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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胜花 我从98年得法,99年7.20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违心的说“不炼了”,我从内心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在此严正声明,我所说的背离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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