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素珍 我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有多种疾病,胃炎、肾炎、尿血、子宫瘤、脚癜,到医院去检查,说是必须动手术才行。结果自从炼上法轮功以后,半年多时间病全都好了。1999年迫害以来,我想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上级政府,给个修炼环境,结果把我拘留一个多月,罚款5000元,回家后村里又罚款100元。2003年又非法抓我,罚款300元。为此我今天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洗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9443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