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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芬 我是1998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的过程中,我精神越来越好,随之身体也越来越轻松,真是美极了!可是好景不长,2000年4月29日早上7点20分,由厂两个人,一男一女带领两个警察来到我家将我强行非法绑架挟持到洗脑班迫害,逼迫我写“不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在两个包夹每天24小时无休止的纠缠和高压逼迫下,我含泪违心的写了“不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回家后我的身心越来越不安,深感有背叛师父和大法之罪行!因此我严正声明在强化洗脑班及残酷迫害下,说出、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即日起,我决心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944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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