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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梅 我得法后,由于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7.20后在派出所骚扰时配合了邪恶的要求,愧对师尊的苦度。我现在声明自己过去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在法上认识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944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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