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昌兰 我于99年7月20后强迫写了“不准炼功”的保证。现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所有“保证”全部作废。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思所想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9443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