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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民英 在1999年、2002年,在邪恶之徒的逼迫下写过两次“保证书”。在当时的情况下,动用了常人心,没有用法来衡量自己,只想着赶快离开那地方(公安局),那里不是我呆的地方。过后,这件事情在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通过学法认识到了伟大的师尊对我们的慈悲苦渡。更加认识到大法是严肃的,不能有半点虚假。因此,我特写严正声明以前向旧势力邪恶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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