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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洁 我97年得法,99 年7.20以后单位進行“诬蔑大法、不准炼法轮功”签字活动。由于当时自己正念不足,没有抵制此邪恶活动,签了名字。现在我严正声明自己所说、所做的不符合法的一言一举动完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以实际行动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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