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淑芬 在99年7月20日,江氏非法镇压、迫害大法以后,在高压迫害下,我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堂堂正正的做师父的大法弟子,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学好法、发好正念、讲清真象,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0/94512.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