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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慧珍 我在1999年到北京证实大法以后,被罚款400元,在邪恶的说服下,不由的说出了对大法不该说的话。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所说的作废。今后加强正念,做到师父讲给的三件事,坚定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1/945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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