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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美玲 因当地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我于2000年冬写下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虽然当时我深感耻辱,无奈没有机会及时声明作废。今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永不放弃。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1/945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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