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丽丽 99年7月22日,在单位领导和办事处的逼迫下,我违心地写下:“不炼功、不进京、不上访”等东西。现在我通过学法提高,认识到了自己有许多的执著心。现在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坚修大法紧随师,坚信大法至死不渝。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2308.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