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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振华

    我是99年8月得法的,在两年的修炼中,不仅净化了身体还摘掉了老花镜,提高了心性,使身心得到了变化。可是99年7月后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交出了大法书籍,签订了“不炼法轮功、不参与法轮功的任何活动”的保证书。由于自己怕抓、怕连累保证人,便不再炼功也不和同修接触。当时只想虽然不炼功,仍要做个好人。以后只要看到大法资料就要,仔细阅读,逐渐明白了邪恶对大法的造谣、诬陷。经过同修帮助才恢复了炼功,又看到了师父的讲法和经文,才认识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我要严正声明违心签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坚决跟师父走到底,走大法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4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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