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慧芬
在旧势力的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放下人心,正念正行,救度世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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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4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