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金莲
严正声明
我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给母亲所签的“不炼功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完全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我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4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