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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黎平

    我是1996年11月得法的,得法后身心受益匪浅。但是由于自己学法不好,怕心重,在邪恶的7.20以后,被当地派出所叫去,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当时心里想写归写,回家照样学法炼功。没有认识到这样做的实质是给大法抹了黑,严重玷污了大法。现在回想起来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非常的痛心。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更好的学法炼功,紧跟师父,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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