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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健

    我是99年3月份得法的,炼功不到一个月就被我们驻地派出所的警察干扰、威胁。由于当时对大法的法理认识不深,迫于邪恶的压力,写了所谓的“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在特别声明,以前在邪恶的逼迫下所写的、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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