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薛于春
我在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后来又在怕心的作用下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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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