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富廷
我原来修炼法轮大法,后因人心太重,写下了“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今严正声明,这些“保证”作废。今后从新修炼法轮大法,按正法弟子的标准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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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