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同军
我于1999年7~8月间在乡政府非法关押下,在理智不清的时候,写下了所谓“不炼功”的保证书,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将会加倍弥补回来,特此严正声明那时的“保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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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